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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上海联交所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相关市场风险。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煤地生态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院1号楼1层103 | |
法定代表人 | 刘汉东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21-03-30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MA021BJR69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日用品、初级农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林业产品、煤炭及制品(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与储运活动)、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新能源智能汽车及零配件、专用设备、五金产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销售机动车充电;货运代理;通用仓储;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包装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生态保护;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开采地热;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管理;矿产开采咨询;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探矿工程和地质测试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1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煤国地控股有限公司 | 34 |
2 | 北京复奇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33 |
3 |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 33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2 | 营业收入 | 242.718448 | ||||||||||||
利润总额 | 206.287596 | 净利润 | 198.386923 | ||||||||||||
资产总计 | 206.662467 | 负债总计 | 8.275544 | ||||||||||||
所有者权益 | 198.386923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3-31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计 | 295.000000 | 负债总计 | 15.000000 | ||||||||||||
所有者权益 | 280.0000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煤国地控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21号院1号楼1701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煤国地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以正式披露为准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没有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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