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分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 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平自然资规告字 〔 2023 〕 01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3〕1号)和《山东省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等规定,经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出让平邑县分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临沂市平邑县厚德路中段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场所:临沂市北京路 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邑县分岭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闪长岩 地理位置:平邑县临涧镇 面积: 0.3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矿区 范围拐点坐标表( 2 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资源储量:建筑石料用灰岩 1358.5万吨、建筑用闪长岩2388.9万吨,剥离量601.50万 立方米 。 开采标高: + 400 米至 + 280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设计可利用资源量 2958.9万t,设计利用剥离量:497.73万 立方米 , 设计矿山建设规模为 200 万 t /a,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方案为不同粒径的建筑骨料、建筑闪长岩产品方案为建筑用闪长岩原矿石。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照国家、省、市各级相关规定在投产后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按照《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同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矿山建设。 拟出让年限: 1 4.5 年(含基建期)。 起始价: 14935.65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竞买人需具备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的资金实力与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 3000 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00) 网上地址: http://ggzyjy.linyi.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linyi.gov.cn/,在网站首页企业用户登录中土地和矿业权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下方的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或到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21 日 —2023年12月 17 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在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6.竞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需在挂牌开始时间前到账)。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期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常规报价期内,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确定的起始价,增加幅度为 20 万元或其整数倍。网上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三)网上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平台询问,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交易平台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参与采矿权的竞买存在风险,应谨慎投资。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建议竞买人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拟设矿区及周边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对存在的风险全部接受。(二)本次采矿权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矿山开采所需要的水、电、道路、加工堆放场地及矿区建设用地等事宜,需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矿区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方可组织生产。(三)该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采矿权投标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及出让矿业权相关信息。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对网上交易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向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活动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参加公开出让的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要求其缴纳起始价 20%的违约金,将其列入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取消二年至五年内参加矿业权交易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告,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和通知,出让信息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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