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产料采购招标人为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招标采购内容:
1.机制砂 机制砂基本参数要求:选用Ⅲ类砂,细度模数3.0-2.3,含泥量(粒径小于0.075mm的土颗粒)标准≤5.0%;泥块含量(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手捏后小于0.6mm的颗粒)标准≤2.0%;石粉含量(仅针对机制砂,与母岩成分相同的粒径小于0.075mm颗粒)当亚甲蓝值(MB)≤1.4时,Ⅲ类砂石粉含量≤2.0%;亚甲蓝值(MB)>1.4时,Ⅲ类砂石粉含量≤5.0%,以上均是质量比值;
2.米粒石 规格型号:0.3cm-0.8cm;
3.破碎石 规格型号:40#2cm-4cm;要求石块破碎,非鹅卵石破碎。
上述土产料计划采购合计约30000吨,各类土产料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验收为准;送货时间按照招标方通知要求分批送货。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矿井安全生产要求,招标人不定期抽检机制砂石粉含量,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抽检不合格,则该批次(车次)不予验收结算。供 货 期:一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交货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大南湖西区五号井招标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投标项目在企业合法经营范围之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经营问题,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重组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2022年-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投标申请人需具有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经营资质或砂石料加工及销售经营资质,自有采矿许可证或与有采矿许可证的企业正在合作(需提供合作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及相关协议等证明资料),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均至少在2026年12月31日或之后;
(6)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开户证明;③法定代表人人身份证;④采矿许可证⑤合作协议;以上证照、证件报名上传资料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被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和个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费用的交纳4.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费用交纳账户:
账户名: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账 号:3011000309200106938
开户行:工行哈密火车站支行
4.2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报名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交至招标人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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