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矿井埋设界桩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36-CG-241125654、SXMTZB2402F-1315(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太原市 娄烦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矿井埋设界桩(采购项目编号:JNC336-CG-241125654、SXMTZB2402F-1315(F)),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龙泉煤矿位于山西省中部的太原市娄烦县县城以北约10km处,新舍科—上龙泉—下静游村一带,行政区划属娄烦县静游镇管辖。地理坐标北纬38°08′50″~38°11′53″,东经111°45′04″~111°50′58″。S217省道、S252省道从井田的东部经过,纵贯南北,S50平临高速从井田北部穿过,横跨东西。井田内各村庄之间有县、乡级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井田面积35.2373km²,其中,与汾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重叠面积17.9733km²。
根据娄烦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矿山企业埋设界桩的通知》(娄自然资发〔2023〕41号)要求“为了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人侵入矿区采矿和减少越界开采行为发生,切实加强持证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开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应当埋设界桩标志”,因此龙泉公司需根据相关规定埋设矿井界桩。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矿井埋设界桩:
标段(包)内容: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矿井埋设界桩。
2.3服务完成期限:
2.3.1.本次矿井埋设界桩项目项目拟定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在合同约定的120天内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成果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项目的设计、报告名称以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评审的最终名称为准,如需备案时,应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备案。
2.3.2.该项目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2.3.3.技术质量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
2.4服务地点: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工艺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矿井埋设界桩,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测绘乙级资质;
3.2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测绘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表均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井界桩测绘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30分至2025年01月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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