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远安县杨柳东矿区磷矿探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探矿权名称:湖北省远安县杨柳东矿区磷矿
(二)出让编号:宜矿网挂〔2024〕5号
(三)地理位置: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四)勘查矿种:磷矿
(五)出让年限:5年(自取得勘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六)勘查范围:面积10.0053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
1,
20,
111.204943,31.171511,
111.181993,31.172088,
111.182581,31.185980,
111.183044,31.190013,
111.183670,31.190820,
111.183338,31.191014,
111.182842,31.190374,
111.182609,31.190457,
111.182842,31.194381,
111.185895,31.193898,
111.192231,31.190634,
111.190231,31.190847,
111.190217,31.190305,
111.191890,31.185500,
111.191646,31.184662,
111.201813,31.185544,
111.202167,31.184679,
111.194948,31.182393,
111.194391,31.180404,
111.204462,31.173316,
0,0,0,
(七)勘查程度:普查。
二、出让方式
本探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探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四、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探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万零伍佰叁拾元整(小写:¥100.0530万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五、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规定,本次探矿权出让按照收益率形式征收出让收益。即:在出让时征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磷矿的出让收益率为2.1%。具体征收金额和方式请参阅《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及相关法规和后期签订的矿业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保证金
(一)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须缴纳竞买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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